执业登记   >   登记公告
关于2024年第二十七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第27号)
文章来源:中房学  发布日期:2024-07-08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王艳斌等11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孙梦倩等9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郭海斌等6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王大刚等10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张宁等9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朱寅辉等5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经纪专业人员登记服务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鲍志友等28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尹明勇等6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第27批房地产经纪人登记名单(附件下载)

2.2024年第27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名单(附件下载)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4年7月8日

主办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11层     电子邮箱:wyxg@cirea.org.cn
京ICP备05052429号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