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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关于鼓励房地产经纪服务按成交价差异化收费的倡议书
文章来源: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8-14

一、倡议背景:落实国家政策,推动服务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深房中协结合深圳市场实际,向全体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出本次倡议。

二、倡议一:鼓励按成交价分档设定收费标准

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结合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房屋成交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深房中协鼓励经纪机构、平台依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相对越低”的原则分档设定收费标准,并遵照物价管理有关规定,在线下线上经营场所如实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倡议二:鼓励菜单式、分段式延伸服务

在能够达到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基本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深房中协鼓励探索菜单式、分段式延伸服务,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具体包括四项要求:

(一)基本服务按行业共识标准收取;延伸服务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单独提供、单独计费,不应以成交为由,强制消费者接受捆绑延伸服务。

(二)提供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的,不得混合标价,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内涵与收费标准,在线下线上经营场所如实公示,接受监督。

(三)消费者自愿选择相应服务的,应于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时,如实向委托人说明基本服务或延伸服务涵盖内容及完成标准,并在相应委托合同中约定清晰。延伸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的,须遵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保留相关协议与业务记录,保存期不少于5年。

(四)未完成约定事项,或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对等约定佣金。

四、倡议三:《尽职报告》列为基本服务标准交付成果

协会已于2026327日发布《深圳市房屋挂牌前尽职调查与营销策略报告(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尽职报告》”)。深房中协倡议:房地产经纪机构、平台应将《尽职报告》作为我市房地产经纪基本服务应有之交付成果之一,向消费者提供标准、专业、可视化交付成果。协会将为积极响应该项服务标准的会员企业提供必要AI数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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