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   法律法规   >   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
第一批公告(节录)

20120511  人社部公告[2012]1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工商总局对各类职业资格进行了清理规范,拟分批向社会公告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结果。现就第一批职业资格予以公告。

本公告所列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中,第1项至第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第34项至第3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

本公告所列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中,第1项至第2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设置的;第27项至第22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设置的。

特此公告。


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第一批公告目录

二、职业水平评价类(229项)

序号

名 称

设置依据

实施承办部门或机构

13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友情链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税务总局   |    更多>
主办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11层   电子邮箱:wyxg@cirea.org.cn
京ICP备05052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