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
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湘价服(2014)103号
各市、州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住建委、规划建设局)、房产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转发给你们,我省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市场化,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1日